屋裡:
「上來吧。」男人拍拍床邊。 
「不。」女人嬌澀地。
「上來聊聊嘛。」
「坐在沙發上也不是一樣可以聊天嗎?」
「床上比較舒一點嘛。」
男人說完,心裡想:
「已經進到房間裡,只有你我兩個,還堅持些什麼?
不過在還未插入之前,隨時會被獵物逃掉的,一切還是小心為妙。」
果然,女的宣佈:「我還是回家了。」
「談一會兒。」男的表示:「談多半個小時。」
「不。」女的肯定。
「十五分鐘,十五分鐘總行吧。」
「不」女的肯定。
「五分鐘,我只求五分鐘,你就不會那麼狠心吧。」
女的終於點頭。
男的過去抱她,吻她,撫摸她。
這些女的都能接受,自已也有強烈的反應,
但是她就是不肯和他上床。
男的知道非發死誓不可了。
「我們上床,你不要的,我什麼都不會做,相信我。」
男的舉起三根手指,作童子軍狀。
「騙人。」 
女的說:「我們這不是很好嗎?你愛我的話,
是不會勉強的。為什麼你一定要做那種事呢?」
「我不過是想抱抱你。抱人的感覺,
被人抱的感覺不是天天有的,這是多麼舒服的感覺。」
男的下了殺手鑭。
女的低頭沉思 ,男的一拉,把她拉上床,
再後接吻後,兩個人躺了下去。
男的緊緊地抱著她,手臂被她的身體壓著,
的確這個感覺是舒服的,女的也同意。
「不」男的開始脫她衣服時,女的又拒絕了。
男的不回答,只要她一刻不推開她,男的繼續努力。
「啊。」男人吻到她的胸,女的一身攣弱,輕歎著 :「不,不。」
在不不聲中,女的竟然自動地舉起手,讓男的把她的乳罩順得地拉脫。
這時,男的做了一件不應該馬上做的事,他的手觸到她的大腿之間。
「不要。」女的不聲和剛才的不同,語調很強硬。
男的又後悔太過心急,又回到第一步的接吻。
「大家都不穿衣服,什麼都不做,抱著睡覺,睡到天亮吧。」
男的假裝投降地。
終於褪下了她的裙子和內褲。
男的當然遵守他的諾言,抱了她五鐘,沒有動靜。女的放下心來。
枕著是那粗壯的手臂,到底,和寂寞的膠質製品不同。
「要是時間能停在這一刻,多好。」女的說。
「嗯。」男人溫柔地。互望了一下,又再狂吻。
愛的過程由頭到尾再來一次。
到最後關頭---
「你不是說過不勉強我的嗎?」女的問。
男人說了天下最大,最荒唐的謊言:「我只放進去一點點罷了。」
一切崩潰。
男人斜看床上的表,才不到3分鐘。
「永遠不要離開我。」女的說。
哪有永遠這回事,男的心裡嘀咕,但是作感動狀,點點頭:「永遠。」
說完又即看床上的表,秒針在轉,這一分鐘什麼那麼長?
男的發現手臂非常、非常的又酸又麻,壓在上面女人的頭什麼那麼重?
男的一縮縮手,好在女人沒追問,乾脆俯著身,手架看臉,直瞪男的。
男的給她看得不自在之極。
「在想些什麼。」女的問。
「沒什麼。」這是一個當然的答案。
這時男人感到床單很粘,這是因為女人俯著身時造成的,極不舒服。
男的起身。
「你想做些什麼?」女的問。
「我想去沖了涼。」男的心中講,
但想到女的一定會說:「你嫌我髒?」
即刻不敢說出口,又騙道:「我去抽根煙。」
「等一下再抽。」女的緊緊抱著男的說:「抱多半個小時。」
男的沒有回答。「十五分鐘。」女的說:「十五分鐘總行吧?」
男的沒有回答。
「五分鐘,我只求五分鐘,你就不會那麼狠心吧。」
「咦,這些對白,好像在哪裡聽過。」男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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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試著拉近與你的差距,卻忘了比例尺在你掌心,
忽遠忽近遙控我的心情,就連思念也,傳遞不了的遠距離。
牆,是由一塊一塊的磚塊推積而成的,愛你心,是由一點一滴的愛意推積成的,
牆因為風吹雨打漸漸的毀壞了,愛你的心被你一陣陣無情的打擊,心碎了。
愛情的遊戲裡,我是挑戰者,而你是裁判,我很努力的再闖關,然而你卻還是判我出局。
你忙,忘了我需要人陪。你忙,忘了我會寂寞。你忙,忘了我在等你電話。
你忙,忘了你對我的承諾。想告訴你"愛情"不是等你有空才來珍惜的。
再多的承諾,我們的愛情還是有了瓶頸,再多的幸福,我們仍要與私心低頭,
縱使我擁有著你給的承諾與幸福,還是必須承認,你的離開與我的心痛 。
天空失去了雲,它會不會寂寞?雲失去了一片天,它該往哪裡停泊?
你離開了我,我的心,該不該為你保留?
遇上一個人,只需一分鐘;喜歡一個人,只需一刻鐘;
愛上一個人,只需一小時;但要忘了一個人,卻要一生。

因為我愛你,我強留這份感情,委曲求全的在你身邊,要去包容你的背叛,
你的自私,你的傷害,我所付出的一切換來的就是一個不再愛我的你。
或許你會覺得我過得很開心!但在我歡樂的笑容中!
總會有一秒是〝失落〞的是〝 沉重〞的!因為在這一秒中!我正在想那個我愛的〝你〞 。
一分私心,十分傷心。一句祝福,奪我幸福。
十分留心,留不住心。十分決心,使人傷心。

我用傻笑來代替我的眼淚,我用忙碌來代替我的思念,但我卻找不到任何東西,來代替我的心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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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dward ‘Ed’ GEIN(艾德‧蓋恩)
別名:普蘭費德屠夫、瘋狂屠夫、普蘭費德食屍鬼
出生:1906年8月27日
死亡:1984年7月26日,死於美國夢多塔州立精神病院(Mendota State Hospital)
瘋狂行徑:盜墓、披人皮、連續殺人、食人肉、戀屍癖、虐待狂
犯案時間:1954~1957
犯案區域:威斯康辛州普蘭費德市(Plainfield, Wisconsin)
受害人數:被證實的有兩位。瑪莉‧霍根(Mary Horden),死於1954年12月8號。柏妮斯‧沃登(Bernice Worden),死於1957年11月6日。
酗酒的父親喬治、絕對強勢且性格扭曲的母親奧古絲塔、個性溫和的哥哥亨瑞,以及艾德,這樣一個不正常的家庭組合,就是艾德長大的家庭。撐起家計的奧古絲塔迷信宗教且怪異,對兩兄弟的教育極端嚴厲,兩兄弟的生活圈也是極端封閉。
相較於絕對相信媽媽的艾德,哥哥亨瑞比較理解這是不正常的教育方式,因而經常反抗母親。對於艾德而言,亨瑞是個正直而堅強的知己──可惜在爸爸去世後四年亨瑞也跟著去世,而母親在艾德三十九歲時也兩次中風而過世。一百九十英畝的土地於是只剩下艾德一人生活,對媽媽感到不捨的艾德並未將遺體下葬,而選擇將屍體連同母親的房間一起封鎖起
艾德在母親的洗腦教育下沒有和異性接觸的機會,但他私底下早就對「人體工學」產生莫大狂熱和好奇,除了透過書籍了解以外,他還對納粹的人體實驗感到驚豔,在越來越不能滿足書本以及想要變性的慾望下,艾德開始了自己的實驗。將近十年的期間裡,他透過報上有人去世的消息挖開了至少四十座的墳墓,取走屍體或一部分的器官做成「日常用品」、或是食用。他最驚人的細工表現在一件「女皮外衣」上,並透過穿上人皮滿足想變性的慾望。
而越來越想獲得活屍的念頭促使他在1954年犯下第一起殺人案。雖然艾德一度被列為嫌犯,但終究因為證據不足而未逮捕,直到他犯下第二起案子之前,沒有人確切知道艾德究竟奪走多少人命──他房裡的種種生活用品已經無法辨認是由挖墳或殺人而來。1957年,副警長法蘭克的母親莫名失蹤,因為這起案件和三年前太過相似,警方經過總總分析後來到艾德的農場,艾德雖然並未第一時間表現異常,不過卻在警方要求他回警局時脫口而出「如果是有關那個五金店的命案,我可是什麼都不知道喔!」,而警方在立刻逮捕他之後由房裡搜出大量屍塊與人體加工物。
相關電影
。驚魂記 (Psycho)
。德州電鋸殺人狂 (The Texas Chainsaw Massacre)
。沉默的羔羊 (The Silence of the Lambs)
。盜屍殺人狂 (ED GEIN)
NO.2
  Albert Fish(亞伯特‧費雪)
別名:發狂的月光殺手、Wysteria狼人、布魯克林吸血鬼、灰暗鬼影
出生:1870年5月19日
死亡:1936年1月16日,死於美國監獄裡的電椅。
瘋狂行徑:戀童癖、連續殺人、虐殺再分屍、專愛吃孩童肉、自虐狂
犯案時間:1910~1934
犯案區域:紐約還有美國四處各地
受害人數:至少15名小孩死於他手,性侵至少100至300名孩童。

費雪是最老才被逮捕到案的小孩食人魔,他的外表是對世人「貌由心生」最大的考驗──亞伯特。費雪外表是名弱不禁風的善良老人。
1928年,十八歲青年艾德華。巴德在報上刊了一則自我推薦的求職廣告,這則廣告三天後帶來了一名老先生,他的名字叫法蘭克。霍華。這位霍華先生有禮的表示以及豐厚的報酬很快打動了巴德一家的心,並誠摯地邀請他共進午餐。在巴德一家人中,十歲的葛瑞絲相當可愛,霍華很快就注意到她。(我看到這裡時已經想打人了……)用完午餐後,霍華原本正要離開,卻突然想起地對巴德夫婦說他正要去參加小姪女的生日派對,並邀請年紀相近的葛瑞絲前去,以為老人是出自好意的夫婦一口答應,而葛瑞絲卻再也沒回來。
直到六年後,一封信帶來了地獄的消息。信上明確地指出他殺害葛瑞絲以及食肉的過程,警方循著信封上頭的的標記搜查「紐約私人雇用司機協會」,在層層搜索中終於找到了化名法蘭克。霍華的亞伯特。費雪。在他和善的外表下牽連著一連串令人作噁的血腥案件,經過本人口述後,案件過程更是殘忍變態到無法公開。從小就有明顯變態妄想的亞伯特小時曾待過孤兒院及精神病院,但那對他的心靈並沒有任何幫助,許多事後接觸他的專家表示,亞伯特的心理病態已經到了無法歸類的境界。
當警探問他為何這麼做時,他說:「我覺得我做得都是對的,因為如果我做錯了,上帝派來的天使應該會阻止我。」亞伯特描述其犯罪過程清晰而有條理,甚至是有禮的。翻閱亞伯特家的病史,從母親、舅舅、兄弟到姊姊,不是曾待過精神病院就是先天智能低弱,亞伯特外表或許是最正常的一位,曾結過婚,育有六名子女,後來元配離開而與三名女子先後有過婚姻,不過都因元配未離婚而不合法。不過令人訝異的是,對他的子女與妻子而言,他竟然是個好爸爸。
醫生對這位殺人魔的診斷是擁有偏執狂的精神病患者,除了幻覺、幻聽外也對懲罰、罪孽、宗教理念和凌虐等都有扭曲邏輯。據說在被送上電椅前,有性被虐狂的亞伯特眼神透露著期待,表情是詭異的愉悅,甚至迫不及待地幫助執法人員把電椅上的綁帶綁好。
 
NO.3
  傑佛瑞。丹墨Jeffrey Dahmer
別名:同性戀食人魔、密爾瓦基食人魔、密爾瓦基殺人魔
出生:1960年5月20日
死期:1994年11月28日在蹲監獄時慘遭另一名罪犯殺害身亡
瘋狂行徑:連續殺人,分屍,凌虐狂,戀屍癖,食人魔
犯案時間:1978~1991
犯案區域:威斯康辛州和俄亥俄州
受害人數:虐殺17名年輕男子

這傢伙被判了九百五十七年有期徒刑耶。最後還是被極度厭惡他的囚犯給殺了,真是傳奇啊。這位惡名昭彰的殺人魔被逮捕的過程也是意外,1991年兩位巡邏的員警在凌晨遇到一位戴著手銬的年輕黑人男子,一邊哭喊著救命一面跑向警車。原先兩位員警還懷疑他是從另一名警方手中脫逃,但眼前將近崩潰的男子似乎不是開玩笑,於是員警尾隨男子回到那間有問題的公寓-213號室。正在警員戒備時,房門打開了,伴隨一股刺鼻的臭味,一名白淨斯文的男子站在那裡,冷靜地表示他「可以把那副手銬打開」。

「我不知道為什麼這一切會開始,我自己也沒有確切的答案可以解說這一切。」
根據傑佛瑞的口供,他第一次犯案是在1978年的暑假,他才剛高中畢業。有天,他在高速公路旁在了一位十八歲的年輕人──史蒂芬,他們一見面就像老友般的聊了起來,在酒精摧情下一不小心就發生了關係。對於本身就是同性戀者的傑佛瑞來說,他相當滿意這一次經驗。不料沒過多久,史蒂芬就表示要離開,一時慌了手腳的傑佛瑞唯一的反射動作就是抓起車上的槓鈴朝著史蒂芬的頭部狠狠敲了下去。第一次親手殺人的傑佛瑞卻異常的冷靜,也因為他的「細心」處理,至今史蒂芬的屍骨絲毫無法尋獲。

「那件事情發生之後,我想要若無其事的活下去,就讓整件事跟著一起埋起來,可是這種事
情是瞞不住的。」從軍後雖然受到嚴厲的軍事管教,不過他待了兩年就因不受教而被退役,此時傑佛瑞的父母因為拿他沒辦法,便讓傑佛瑞搬去與祖母一起住,希望他能變正常──不過在更自由的祖母家,傑佛瑞漸漸滋長的嗜血反而更肆無忌憚。1981到1987年間,傑佛瑞犯了兩次猥褻罪而蹲入監獄,直到1987年出現第二名受害者。第三、四名受害者也同第二名一樣,都是由傑佛瑞從夜店用錢誘惑一些男孩,最後下藥勒斃再處理屍體,並用相機拍照留念。
1988年祖母因為地下室的惡臭而將傑佛瑞趕出家門,他馬上就找到理想的公寓,搬家的第二天就誘拐了一名男孩,幸運的是有人報警後那男孩逃過一劫──不過在那之後,每個他手下的人都難逃一死。他在隔年遭性騷擾罪名起訴,他高明的哄騙招數騙過自己的律師和法官,因此他只吃了十月牢飯,甚至在等待判刑前殺了第五名受害人。在他出獄後的1990~1991年間,傑佛瑞總共殺害了十二名男子。然後於1991年夏天遭逮捕。
他的213套房可以說是屍塊收集展示館,到處可見殘肢,而所有高腳抽屜櫃都塞滿了分屍、屍塊的照片,記錄了傑佛瑞殘忍的行兇過程。冰櫃裡則是他多年的珍藏,種類琳瑯滿目,光是人頭就有三顆。在越接近他被逮捕的時間,傑佛瑞的精神就越失控,1991年五~七月更是以一週一人的速度犯案,這樣一個精神失控的殺人魔,其實來自一個蠻正常的家庭,小時候的他甚至是「天真可愛」的。到底是從什麼時候開始漸漸變成這樣,則連傑佛瑞自己都不清楚。

左邊是傑佛瑞,右邊是艾德。
NO.4
  艾德曼。坎波Edmund Keper
別名:女校殺手、公路殺手
出生:1948年12月18日
死期:目前還關在美國知名的加州佛森監獄
瘋狂行徑:連續殺人,分屍,凌虐狂,戀屍癖,食人魔,姦屍狂
犯案時間:1963~1973
犯案區域:美國加州
受害人數:十名受和找,包括他自己的爺爺、奶奶、母親和好友,還有六名女學生。

艾德曼。坎波十五歲時就殺了自己的爺爺奶奶,理由是「我只是想看看殺了奶奶的感覺會是如何。」他的最大特徵是巨人般的巨大身材,不只外人畏懼,連他的親生父母和兩位姐妹都因此排斥他。大約在九歲父母離異時,艾德曼身上開始顯現許多警訊,包括和妹妹玩裝死遊戲在寵物身上發揮的凌虐行為
艾德曼知道自己在家中是被孤立的。母親克萊梅經常因為他的怪異行為怒罵他,而他在十歲回家時發現自己的私人物品全被搬至地下室的那天起,他就知道自己在家中可有可無。克萊梅只要感情不順遂就全怪到艾德曼身上,於是艾德曼一直對母親存著一種怨恨心理。
自從被趕到地下室後,艾德曼的個性越來越極端,整天幻想一些血淋淋的場面,並拿家裡的寵物貓當第一個下手的對象。而對管教艾德曼漸感不耐煩的母親乾脆將他推給艾德曼的父親照顧,不適應的艾德曼最後又回到母親身邊,然後再被推給爺爺奶奶照顧,就在與爺爺奶奶住偏遠山區的三年間,艾德曼更加憤世嫉俗。 
艾德曼在奶奶的眼裡是越看越不順眼的小孩,她除了責罵以外還會習慣性的貶低他,在1964年的八月,長期累積怨怒的艾德曼決定反擊。他在開槍殺了奶奶後,等待從外面開車回來的爺爺,趁其不備地從後面射殺。然後才打電話給母親告知剛剛發生的事,並意外地順從母親指示等待她和警方到來。
醫師診斷他有人格分裂和心理變態,於是艾德曼就在精神病患醫院裡住到了二十一歲。在這幾年裡,狡猾聰明的艾德曼成功說服所有人相信他「毫無威脅性」、「痊癒」,他學會系統化的執行心中的嗜血計畫,還培養出搏取人信任的口才和儀表。他長期在院內充當醫護助手,利用隨和的外表使大家對他卸下防備,讓他接觸一些心理學的知識。據說他就讀了幾乎所有院內的病例資料和測試結果,並得知醫師判斷人精神的標準,甚至背下28種精神測驗的答案,而在通過測試後於21歲被釋放。
本來艾德曼想成為執法人員,但又因為他的高大被拒於門外。儘管如此,它還是和服刑間認識的執法人員維持良好關係,在他們眼裡,艾德漫是個善良的好青年,他們惋惜他無法加入警校,後來艾德曼在公家機關裡找到高速公路巡警的職位時,大家還替他開心慶祝──卻不知道他已經在心裡計畫新的虐殺藍圖
艾德曼將他的車改裝的和警車極為相似,並花了兩年研究公路交通狀況,還時常扮演好心的巡警讓大學生搭他的車往返學校。1972年時他總算在載兩名女大學生時決定執行心中的計畫。他殺害了兩名女孩後載她們的屍體回住處分屍,並用相機記錄,並載往他鎮棄屍。有了一次經驗,他又殺害了一名女孩。可笑的是,當他定期向心理醫師回診,心理醫師認定他正常時,那名女孩的頭還在他的副駕駛座上。這件事讓他相信自己能騙過任何人
每次在與母親爭執後,艾德曼都會憤而離家然後殺害女孩。1973年時他又殺害了三名女孩,而這年艾德曼的怨恨終於爆發,將最兇殘的手段用在自己母親身上後還殺了母親的好友。且巴不得別人知道眾所畏懼的公路殺手就是自己,於是他決定協助警方破案,就撥了一通電話給加州警方自首,令所有與他關係良好的警員備感錯愕。
由於他細心構思所有案子的環節,導致回到現場時總是無法尋獲受害者屍骸,深怕錯過一殺成名的可能性,他供出許多被害者的小物品還有虐殺照給警方,甚至說過「凌虐致死是最適合我的死法」,最後被判終身監禁,到目前為止成為無數心理學者的研究對象…
NO.5
  亨瑞。李。魯卡斯Henry Lee Lucas
出生:1936年8月23日
死期:2001年3月13日死於德州亨茨維爾監獄
瘋狂行徑:姦殺,凌虐,不分男女連續殺人,也坦承食人肉
犯案時間:1960~1983
犯案區域:美國各地
受害人數:真正被證實有三名,他個人先是招供至少一百五十件兇殺案(他曾經聲稱殺害三百至六百人,但後來又宣稱被逼供),實際數目至今仍然持續改變,因此無從對證。
 
排行老么的亨瑞上頭有八位兄姊,他經常忍受有嚴重虐待傾向的母親薇拉毒打,而成天酗酒的殘廢父親並不能幫上他什麼忙,因為家境貧窮,其他兄姊陸續被母親賣掉、送給親戚、讓人認養,只留下亨瑞一人留在母親身旁。薇拉聲稱為了生計不得不在家裡接客,甚至逼破父子倆觀看實況,並將極端的情緒發洩在父子倆身上,以對待畜生的方式虐待他們。常常脾氣一來就對亨瑞毒打,然後將家務丟給年幼的亨瑞去做。有一次甚至讓他換上洋裝去學校接受別人嘲笑。有點輕微學習障礙的亨瑞後來在一次遊戲中不小心被刀戳傷左眼,傷勢非常嚴重,但薇拉卻無動於衷地任他掙扎好幾天才帶他去看醫生,最後醫生只好以人造眼球來代替他的左眼。
有次因小事觸怒薇拉的亨瑞被用木棒狠狠敲擊,頭骨破裂的亨瑞昏迷了三天後才讓媽媽帶回家的男友-柏尼堅持送醫而撿回一條命。亨瑞過著沒有娛樂的生活,只要是帶回家的小動物都會被薇拉用各種方式殺了,大概是這時起亨瑞開始覺得生命很不值錢,所有的快樂都是不真實的…。在爸爸去世後,他開始偷竊,並在十四歲殺了第一個人。接下來五年內他不停的以各種罪名被抓,而在1959年被釋放。
這年他談了他人生中唯一有過的正常感情,他們兩情相悅,但這一切都被薇拉再度破壞。1960年薇拉來到亨瑞的住處作客,一直試圖強迫兒子放棄感情回去盡他兒子的義務,亨瑞與母親爆發爭吵,而正巧被溫和的女友史黛拉撞見,無法想像將來的生活,史黛拉當場毅然決然的斷了這段感情。忍無可忍的亨瑞衝出家門,而後被追上的薇拉不停數落,一路來到亨瑞姊姊的家中,薇拉隨手拿起掃把往亨瑞的頭上揮去,看著掃把折斷的亨瑞終於將不知何時拿在手中的刀刺向薇拉──原本薇拉並沒有馬上死亡,據說是在過度驚嚇後心臟無法負荷才慢慢斷氣。而亨瑞因此被宣判20~40年的有期徒刑。
1960年入獄後亨瑞開始被腦中的幻覺弄得疑神疑鬼、躁鬱、妄想,因此轉往瘋人院,對於他的狀況獄方和醫師試圖以藥物和療程來治療他,不過並沒有太大作用。1966年他的醫師斷定他極度自閉自卑,對社會沒有威脅,主張將他釋放,1970年亨瑞在被假釋前甚至警告獄方「如果放我出去,我一定會再殺人的……」據說他出獄當天就殺害了兩人,其中一名還離監獄不遠。出獄一年後他又因企圖殺人而再度被告,經過他的請求才又獲得第二次釋放。1976~1978年間他無所事事,而在排隊等遊民收容所的飯時他遇上了奧帝斯。杜爾,他殺人的好夥伴。
成長背景與亨瑞相似的奧帝斯和亨瑞一見如故,並邀請他到他家,在奧帝斯奇特的家庭中亨瑞感到安心,並與奧帝斯的姪女發生戀情。亨瑞和奧帝斯經常開出尋找刺激,例如搶劫和殺人。而在他們認識後各州的高速公路旁開始發現一些無法破案的殺人案,有時一天好幾件。亨瑞和奧帝斯同時是夥伴也是競爭對手,只想互相證明誰更冷血,這對惡魔組合至少犯下百起兇殺案,實際受害人數連他們自己都不清楚。
幾年兩人各分東西,奧帝斯被一位受害者的憤怒父親-約翰。沃許透過緝兇節目調查,然後被捕。亨瑞於是帶著奧帝斯的姪女貝琪四處遊走,遇見一名叫傑克。史麥的好人,他聘請亨瑞照顧年紀大的岳母凱特,但是過了一年亨瑞持有違法武器被捕後,亨瑞突然把一路以來的瘋狂行逕一一道出!
亨瑞承認他殺了凱特和最愛的女人-貝琪,並寫一封信給坐牢的前夥伴奧帝斯,希望他能站出來認罪,結果奧帝斯收到信後不僅配合亨瑞的口供,還主動提供線索,兩人坦承共犯下至少六百起案子。他們甚至聲稱背後有組織指使。雖然警方一度採信亨瑞口供,但最後他是以11起兇殺案被起訴,1998年在小布希干涉下改死期為有期徒刑,而奧帝斯在1996年肝硬化過世。2001年年近古稀的亨瑞也因心臟衰竭不治。

左亨瑞右艾德曼。
NO.6
  泰德。邦迪Ted Bundy
別名:大學校園殺手
出生:1946年11月24日
死期:1989年1月24被判處死刑,死在美國佛羅里達史達克監獄的電椅上。
瘋狂行徑:連續強姦殺人,凌虐或毆打被害人,勒斃並雞姦受害
犯案時間:1974~1977
犯案區域:美國各地
受害人數:官方數字有十九名受害者,但真實數字保守估計可能至少有四十名

「Serial Killer」
連續殺人犯,這個名詞是在1984年由美國聯邦調查局正式歸類「連續殺人」行為後定出,而「啟發」聯邦調查局的正是泰迪。邦德,他至今還是全美最出名的殺人魔之一。

1974~1978年間,美國幾個大城市都籠罩著恐怖的氣氛,不斷傳出有女孩們被球棒毆打得血肉模糊,甚至被勒斃或凌虐至死的新聞。兇手在至少橫跨三州的範圍作案,速度快得令人猝不及防。這連串事件的開端,就由1974年華盛頓的女大學生喬尼。藍茲開始。她的朋友因為近中午了還未見喬妮,擔心的到宿舍一探究竟時,就被床上血肉模糊的喬妮給嚇得魂飛魄散。不過比起接下來約三十五位罹難的女孩,喬妮幸運的活了下來。
接下來幾個月裡,幾乎每一個月就會有一名女大學生失蹤,短短六個月至少發生了八起失蹤案件──而警方比對失蹤女孩的照片資料時,他們發現許多共通點:白人女性、棕色長髮、臉蛋清秀。經過調查,警方總算發現一個有力線索,眾人口中的「石膏男」,一位據稱行為怪異的陌生人,這名陌生人會站在掉落一地的書旁,要求路過的女大學生「幫他一把」,不過他包裹石膏的部位卻經常改變。這名陌生人至少出現在兩位女孩失蹤現場過。
直到1974年八月,失蹤的女孩們才首度被發現其遇害屍體。被發現的兩名少女在同年七月失蹤,有人目擊到其中一位失蹤前曾與一位長得很帥、手裹石膏的男子交談,這名男子自稱「泰德」。就在華盛頓警方為此頭痛時,犯人的作案地點卻開始轉移到猶他州。連續尋獲幾具面目全非的屍體,當住在猶他州的伊麗莎白看到電視報導時,她忍不住撥了報案電話──他的男友符合了幾項特徵,名叫「泰德。邦迪」,也曾被女友發現房間裡有拐杖,還開著一輛福斯金龜車──但是由於無人指認,伊麗莎白的線索並未受到警方重視。
同年十一月,一名幸運在嫌犯手下逃脫的女孩凱蘿提供警方嫌犯的直接線索,同一天傍晚的另一名女孩黛比卻再也沒有回來。而嫌犯不小心遺留在黛比車旁的手銬鑰匙,竟然打開了凱蘿手上的手銬……猶他州的警方雖然掌握了一些線索,不過就在此時嫌犯開始轉移到科羅拉多州。
1975年的第一名受害者就在靠近華盛頓州的泰勒山區被發現,警方隨後又連續在此找到四名女屍,兇手就像把這裡當成遊樂場般,警方只能一具一具屍體的尋獲,科羅拉多州也找到多達五名的受害者。七個月後,猶他州一名警察在巡邏時發現了一輛可疑的福斯金龜車,當他亮起警燈想上前盤查時,對方卻突然往前狂飆直到無路可走才停下。警方在那名有禮的年輕人車後搜出許多不尋常的東西:撬棍、只露出眼口的滑雪頭套、繩子、手銬、鋼絲繩、碎冰等等……於是十二月時,所有相關證人在邦迪與其他嫌犯中同時指出邦迪。
泰德先以企圖綁架的罪名被起訴,之後又追訴謀殺罪名成立,不過他就在等待開庭時藉口逃脫,幾天後又被逮捕入獄。而相隔七月之後他又成功越獄,逃到佛羅里達州開始他下一段的獵殺──1978年開始,一向很有自信的泰德開始邊走邊殺,最後開著偷來的橘色福斯來到佛羅里達州的潘薩科拉。不過諷刺的是,他還是因為同一原因被補──見到警車就逃。
邦迪在年幼時並未受過任何虐待,因為外公外婆不想讓女兒蒙上「未婚生子」的醜名,於是將泰德當成親生兒子撫養,而他在「姊姊」結婚後就一起改成「姊夫」的姓-也就是邦迪。年少時的他害羞而沒有自信,不過卻一直維持優秀的成績,到了高中時期,泰德開始大受歡迎,不過在他一次狠狠的失戀打擊後,泰德就由一位害羞的男孩變成極端的人,然後在震驚中獲悉身世秘密的他更加的反社會。
NO.7
  查爾斯。曼森Charles Manson
別名:曼森家族長老
出生:1934年11月12日
死期:目前被關在美國加州柯克蘭監獄
瘋狂行徑:安排追隨者去連續殺害、凌虐、毆打、刺殺、槍殺被害人
犯案時間:1969年
犯案區域:美國加州
受害人數:七位受害人包括知名導演羅曼。波蘭斯基的明星老婆莎朗。泰特,他曾經一度聲稱有殺超過三十五人,但目前又改口宣稱自幾是無辜的。

位於比佛利山莊上方有一些高級又與世隔絕的住宅區,住著一群擁有豐厚財力和政經地位的人,每家都有周全的保全設備來保護這些地位特殊的名人。但1969八月,位於天堂大道10050號的豪宅中竟然發生了三男兩女的喋血慘案。這棟毫宅的女主人就是知名導演羅曼。波蘭斯基的明星太太莎朗。泰特。當時因懷孕而待在家裡的莎朗經常邀朋友到家裡小聚,案發前晚也是邀了三位最要好而且也有一定身份地位的人到家中。
案發隔天,女傭準時來到毫宅,在感受到奇異氣氛後發現了兩名屍首,警方隨後趕到並又再發現了三具屍體──其中以莎朗的死狀最令警方震撼,甚至連腹中胎兒也難逃一刀!最令警方憤怒的是,殘忍的兇手還用莎朗的血在門上寫下「PIG」的挑釁字眼。而還不到一天的時間,就有一群自稱「地獄來的使者」奪走另兩條性命!在離第一件案發現場不遠的瓦佛利道3301號,一對老夫妻的屍體被發現,一具屍體的肚上還被刻了「WAR」以示挑戰。房裡有其他三處被寫了血字,例如「DEATH TOPIG」、「RISE」、「HEALTHER SKELTER」
許多名人感同身受地站出來呼籲民眾及警方儘快將兇手緝捕到案,三個月後,有支和案發現場相符的手槍被人找到,幾位嫌犯才被警方備案,其中嫌疑最大的就是一名叫查爾斯。曼森的男子。在這兩件案件前不久,有兩名持同樣手槍的年輕男女因射殺中學老師被抓,他們加入邪教,和一群朋友住在廢棄片場裡,這些人都稱自己為曼森家族的成員──他們的精神領袖正是查爾斯。曼森。
查爾斯之所以被緝捕還是由於他平時最寵愛的女弟子之一──被抓的蘇珊,她因為射殺案在牢裡看電視報導時,不自禁和牢友炫耀他們如何犯下電視大幅報導的命案,還侃侃而談案發的經過……在她一串口供中,不僅說出執行過程及其他「家族成員」的行為,甚至是他們一直籌備的恐怖計畫──
查爾斯提倡的所謂理念對迷失的年輕人有種魔力,他想掀起種族戰爭,然後正當全世界為了種族與人權議題開戰時,他便可以帶領他的成員前往一個自己一手創造的極樂世界
查爾斯的成長,就由他母親十六歲時未婚懷孕開始。年紀輕輕就是酒鬼的凱薩琳在意外中懷了他,連父親也不明。查爾斯被丟給外公外婆照顧,外婆是個極端的宗教狂,經常責備女兒,凱薩琳寧可在外胡混也不願回家。查爾斯經常在親戚間流轉,他和母親的關係,可以從一件往事推知。一次凱薩琳帶他到餐廳用餐,女服務生一直對他稱讚,而凱薩琳就見狀用壺啤酒將查爾斯換給了女服務生,直到幾天後舅舅費了一番功夫找回。
他在成年前就有將近三分之二的時間在監獄中,在那充滿反叛嘻皮的年代,查爾斯對年輕人就像個傳奇一般,迅速累積「家人」和名氣,崇拜他的弟子一心想替他完成使命。──就在這樣的情況下,被補到案的查爾斯和幾位弟子全部被判死刑,只是之後加州廢除了死刑,才又改為終身監禁。至今他仍有許多信徒透過網路招集同伴加入…現年七十二歲的查爾斯,仍舊宣稱是清白的──

左邊是曼森,右邊是泰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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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是"貧窮"
貧窮不能等,因為一但時間久了,你將習慣貧窮,
到時不但無法突破自我
甚至會
抹殺了自己的夢想,而庸庸碌碌的過一輩子

第二是"夢想"

夢想不能等,因為人生不同的階段,會有不同的歷練和想法,
試想一個問題:
如果你20歲時的夢想,在60歲的時候才得以實現,那會是什麼樣的一個情況
譬如說你20歲時的夢想是希望能買到一輛法拉利的跑車,
然後到德國的無限速公路狂飆
你一直努力工作,好不容易到60歲了,總算買的起跑車了
但要實現年輕時的夢想,恐怕也是心有餘而力不足吧

第三是"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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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的男人不願陪老婆逛街,去了,90%也是被老婆拉走的。
2、90%的男人不願去丈母娘家,去了,90%是為了家庭團結,給了老婆面子。
3、90%的男人都幻想有錢,有了錢後,要換、換、換,除了孩子,換掉所有的一切,可90%的什麼也沒有換。
4、90%的男人都喜歡看過情色小說或影像,但90%的會說很少看或不喜歡看或沒有看過。
5、90%的男人都有性幻想,而90%的幻想的不是自己的老婆。
6、90%的男人願意接近女性,想留下好印象,或成為護花使者,但90%的沒有達到願望。
7、90%的男人都自我感覺在各方面做的很好了,可90%的還被老婆指出一大堆毛病。
8、90%的男人看別人的老婆很順眼,但90%的不敢靠近。
9、90%的男人不願聽老婆發嘮叨,但90%還是聽了。
10、90%的男人知道自己的缺點,可90%的改不了。
11、90%的男人看到漂亮的女人,有90%的在想,她嫁給誰了,沒有讓我找到真是遺憾。
12、90%的男人後悔結婚早了,有90%的說,如果現在結婚就是不是這樣了。
13、90%的男人總感覺床上功夫很威風,但90%的對自己還是不滿意。
14、90%的男人想去風流瀟灑一回.可90%的怕出事不好交待.
15、90%的男人看到熱戀中的人,卿卿我我,有90%的會說,讓我再來一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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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常喜歡一個人三更半夜獨自嗑完一些文學書
並不是要讓自己知識比別人多很多
只是單純的很喜歡看 很想看
書沒有比電影 偶像劇 來的生動多
但整個很融入書中 專心仔細品味那也是個不錯的樂趣
最討厭就是結局往往都不是我們以為的那麼美好幸福快樂
會因為那本書的結局總一個人哭個老半天
總會想問作者為何要把這結局弄成這樣 為何不弄個美好結局呢
昨晚半夜兩點看了九把刀-殺手系列-流離尋岸的花
打開第一頁深深的被書中內容吸引到
於是慢慢的慢慢的陷落在書中 想著書中女生小恩和殺手鐵塊的認識和結束
小恩生病說著:(留在我身邊 不想死去時 身邊沒有人陪伴)
不知為什麼 眼淚就那麼瞬間噴出來
(我想是的 沒有人願意死去時 身邊沒有人陪伴 那是種很孤單的滋味)
當鐵塊任務失敗而被對方慢慢的凌虐致死
小恩從最初難過絕望最後幫鐵塊一一復仇殺害那些人
雖到最後沒有把全部人殺死 雖到最後他被對方識破
雖最後任那些小弟一個一個的輪流丟 雖到最後他已經不行了
但就在那一秒那瞬間 小恩文到熟悉的味道熟悉腳步往小恩靠過來
海的這頭
海的那頭
一朵花
終於靠了岸
不喜歡這結局 也許是這另一種很好結局
但還是很難過呀
那是一本好good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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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新朋友介紹女友時,請摟著她的腰,而不是站在一旁用手指點。
2.在街上遇見美女凝視時間不超過5秒,並迅速指出那位美女與她相比較的美中不足。
3.如果她做錯了事,心裏已經很難過,請主動承擔起你應該甚至不應該承擔的責任吧。
4.聽女友話的男人才會有出息,所以,你要乖乖聽她的話。
5.她可以欺負你,但你絕對不可以欺負她,因為她雖然欺負你,但是每次有什麼好東西,她第一個想到的就是你!
6.要是她朝你哭,你要不厭其煩地哄她,直到她破涕為笑!
7.把她的照片帖到錢包,手機……一切經常看到的地方。
8.離開她絕對不超過十天以上。
9.在她的朋友面前,希望你可以表現得比平時更疼愛她和緊張她的樣子。
10.大男人不等於霸道。
11.溫柔不等於沒主見。
12.瀟灑不等於沒交代。
13.不要老是在我問她“去那裏比較好”,“吃什麼”等等的時候說“隨便”,這不等於是你在遷就她,只表示你沒有心思搭理她。
14.要經常對她說“我愛你”,否則她會假設你不愛她。
15.永遠不要在公眾場合對她呼呼吼吼又或是撇下她一人。
16.她做錯事情的時候教訓她不要緊,最重要的是在那之後要哄她。
17.發脾氣時不要不理她,不要給時間她讓她冷靜,其實她完全不需要時間冷靜。
18.可以陪自己的朋友,但一定要重色輕友。
19.她看動畫片,你不但不准笑話她,還要跟她一起看。
20.在她想你時,爭分奪秒地擠出時間與她約會。
21.看她的眼神無比專注。
22.說話的語氣情深意長。
23.能做到客觀的得看到其他優秀的女孩,但主觀認為她才是最好的。
24.有女孩和你說話,你要拉著她的手,如果她恰巧不在旁邊,那麼請你跟她們保持距離。
25.過馬路的時候牽著她的手。
26.要懂得珍惜和她在一起的每分鐘。
27.就算再忙,每天都不忘打一個問候的電話。
28.要常常唱情歌給她聽。
29.兩個人都有發火的權利,但不能同一天,如果那一天她發火了,那你就不可以發火了。
30.女友生活中不順心,你要循循善誘、幫忙分析,提出建設性方案若干。
31.要非常愛你的女友---她,堅決擁護女友漕M定,服從女友的領導。
32.留意其他女生不得超過5秒鐘,看同一女生累計不得超過5次。
33.即使全世界的人都不相信她,你也要無條件相信她。因為她也會同樣對你。
34.她穿了好看的衣服,你要衷心讚美。
35.嚴禁在女士(3歲-80歲)面前耍貧,放電。若有違反,視情節嚴重程度,由女友從嚴、從快進行嚴厲打擊,任何人、任何形式的狡辯,抵賴都將按妨礙司法公正論處。
36.不抽煙。一經發現立即開除。
37.與女友吵架每次陳述不得超過3分鐘(含),音量不得超過20分貝(含)。
38.要加強鍛煉,強健身體,一口氣抱她上到五樓。
39.在她心情遭透,蠻橫發脾氣的時候,抱抱她,而不是和她理論。
40.希望不會出現手機沒電而她又沒有其他辦法聯繫到你的現象,如果能頻頻主動打電話告訴她“我想你了”並隨時彙報行蹤則更好。
41.她身上有很多缺點,她已經夠苦惱了,請不必隨時向她提醒。
42.女友不講理是撒嬌而不是撒野。
43.她所有的事情都好想跟你分享、雖然你不一定會明白但是希望你會裝做你在聽。
44.最重要的一點:要永遠認為女友是對的。因為,她是最愛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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帥哥微笑       陽光,   醜男微笑       猥瑣
帥哥對自己微笑    討厭,   醜男對自己微笑    變態
帥哥留鬚       不羈,   醜男留鬚       不修邊幅
帥哥看書       斯文,   醜男看書       書呆子
帥哥做運動      活力,   醜男做運動      減肥
帥哥睡著了      可愛,   醜男睡著了      懶惰
帥哥口甜舌滑     風趣,   醜男口甜舌滑     流氓
帥哥一言不發     冷酷,   醜男一言不發     自閉
帥哥對女士禮讓    風度,   醜男對女士禮讓    不安好心眼
帥哥耍温柔      體貼,   醜男耍温柔      娘娘腔
帥哥裝豪邁      男人味,  醜男裝豪邁      粗漢一名
帥哥的頭髮被風吹起  瀟灑,   醜男的頭髮被風吹起  頭皮別飄過來
帥哥拒絕了自己    感到惋惜, 醜男拒絕了自己    死同性戀
帥哥放了個屁     一定是旁邊那個醜男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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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突然消失了 你會不會像發瘋一樣的找我
然後因為找不到我而難過 你會不會無數次的點擊我的空間
看看我留下的痕跡 你會不會認真的用心的看我空間裏的每篇文章
然後理解我當初是多麼的珍惜你
如果我突然消失了 你會不會每天開著即時通等我
當你看見好友上線時心中一陣緊張  以為是我
如果我突然消失了 你會不會看那無聊的肥皂劇流淚
然後狠狠的想我 你會不會在最快樂時想起我
想讓我和你一起分享你的快樂
如果我突然消失了 
你會不會覺得其實你是想我的 
其實你也很在乎我  
如果我突然消失了你會不會一直等我  會一直相信我會回到你身邊
如果我突然消失了 我一定不會再回頭...
而你要忘了我繼續幸福生活  是不是我真的消失了
你才會發現身邊有個我 是不是我真的消失了
你才會想起來很想珍惜我 是不是我真的消失了
你才會感覺到我是多麼的珍惜你 是不是我真的消失了
你才會捨得給我一絲可憐 是不是我真的消失了
你才會明白妳們真的失去了我 是不是我真的消失了
你才會懂得什麼是真正的愛 
突然好想抱著你哭
突然感覺到自己好沒用  除了給你添麻煩
我不知道自己能為你做些什麼  淚很安靜的流下來
自己對著手機螢幕很安靜的哭 不想讓你知道 不想被別人發現
就這樣靜靜的 安靜的消失 我傻笑 偽裝的掉下淚水
我裝傻掩蓋了我和你的故事 我裝愛修飾我對你的容忍

好多個如果 不要失去後才懂得珍惜
不要犯了錯才急著彌補 已經來不及了
犯了錯後的解釋 都是多餘的     
犯了錯後的道歉 是虛偽的
若是不懂得珍惜 那就別浪費彼此時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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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諸多的不如意和無奈,讓一些女人很受傷,

這些傷痕纍纍的女人渴望釋放、渲洩和重生,

卻無處或不願意隨意顯露她們深藏的私密,

於是她們選擇了網路。


網路中的男人對這樣的女人總是感興趣的,

是會表現出一副欲救這樣的女人於水深火熱之中的大丈夫之勢,

當女人感到被瞭解、理解、進而漸漸依賴,

進入了一種是似而非的愛情狀態,慶幸蒼天有眼,

在這個世界上至少還有一個人是可以信賴,

至少自己的這種情感還是有人欣賞的,

飄浮的心靈好像終於找到了歸屬,

相信網路男人可以將自己受傷的心療好時,

正當女人對網路男人掏心掏肺時,

網路男人在這種女人盛大的愛的陣式面前退縮了,

或者是厭煩了,女人舊傷沒好,又添新痛。


原來網路男人與現實男人是一樣的,都具有男人特有的人性弱點,

所以,女人,別在網路裡療傷。


生活中的問題,是妳自己的事情,自己的事需要自己來解決,

特別是感情上的事,別人是幫不了什麼忙的,

網路男人更是不可能解救妳的,

妳不是他的什麼人,妳只是他人散曲終時片刻的溫存,

妳只是他生活裡的一個點綴,一個花絮,而妳卻把他太當回事了,

這樣的感情對於網路男人來說實在是太奢侈了,他是承受不起的。


受傷的女人是沉重的,而網路本身就是一個娛樂的玩意兒,

沉重是網路男人不喜歡的。


受傷的女人,妳緊緊抓住的網路男人其實是一根救命的稻草,

在這個世界上,能解救妳的只能是妳自己。


天底下沒有任何一個男人值得妳迷失自己,失掉自尊,

只要女人不允許自己傷害自己,男人是無法將妳傷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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