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就做熟悉的陌生人兩個人從相識、相知到相愛,在交往一段時間後,由於種種的原因,最後不歡而散。

在分手時,總有一方會說出那句最真實的謊言........希望我們還能是朋友。

如果是我,並且覺得自己非常的受傷,彼此愛過,恨過,就不可以做朋友,我想也只能做最熟悉的陌生人了。

未曾刻骨銘心,分手後做朋友談何容易?

分手後,我還能是你的誰?


分手後不能做朋友。

我選擇做陌生人的理由是:既然分手了,就不要再有曖昧的關係,那樣只會讓自己傷心,難受。

進也不是,退也不是,既然分手了,就徹底的退出,快樂的生活,開心是現在唯一的追求。

我只能對他說句對不起,不管是什麼原因,分手了就分手了,

既然我們不能再相互愛下去,就讓我們做陌生人吧。


分手後不能做朋友。

如果你曾經深深的愛過這個人,他曾經是你生命中不可割捨的一部分,那麼怎麼去轉換這角色呢。

能若無其事的把他看成是一個朋友?

這對大多數來說,恐怕都是難以做到的。


分手後不能做朋友。

如果說分手後,還會保持聯繫,這只能說明有一方還沒真正放下對方,他還不願從對方的生活中徹底消失。

所以會找各種看似很冠冕堂皇的理由去接近對方。

可是,捫心自問,如果你們是真正的愛過一場的話,如果他真的對不起你,真的能做成朋友?

NO,因為現實是殘酷的,並沒有我們想像的那麼多姿多彩。


分手後不能做朋友。

假設雙方分手之後都另結新歡,你卻仍以舊愛做朋友,新情人心理怎麼想。

誰不認為你與舊愛是藕斷絲連呢?

新歡必然心中不滿,更怕在拉拉扯扯中搞出一個對角關係來。

雖然也有一些相安無事的例子,但這些故事總不免另人聽出一絲尷尬來。

當你看到舊情人,你又怎能忘記曾與他同甘共苦一起走過的日子?除非未曾刻骨銘心。


分手後不能做朋友。

看著自己以前的戀人,與別人親親我我、歡天喜地,你心裡真的就那麼平衡嗎?

人都是有尊嚴的,何必自找苦吃呢?

還是早點脫離苦海,把它封在心裡,懷念,或者扔掉它,重新過自己的生活這才是明智之舉!


分手後不能做朋友。

分手了,不做朋友是為了不再給對方希望,不給任何機會。

這個人沒愛過你或者已經不再愛你,再抱著希望簡直是一種酷刑,

放手,反而是大家解脫的最好辦法。

而做為任何一方,既然沒有了愛,也就沒有必要苦戀不捨了。

很多時候,愛也是不平等的。

不要愛一個人愛的渾然忘卻了自我。

那樣全身心的愛只應該出現在小說裡,這個社會越來越不歡迎不顧一切的愛。

給她呼吸的時間,也給自己留個餘地。

飛蛾撲火般的愛情,正在進行時固然讓人覺得壯美,但是若它成為過去時,你如何收拾那一地的狼籍!

投入那麼多,你能否面對精神上的慘重損失?


愛一個人,不要愛到十分,八分就已經足夠了,剩下的兩分用來愛自己。

如果愛到十分,失去後你會很傷痛...... 更沒有什麼結果.....

最終是愛到深處無盡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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