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邊朋友說,曖昧分兩種,一種是互相喜歡但還沒確定心意(甚至不想/不能/不願交往)的曖昧,玩著一來一往的過招遊戲,也許每次的交手都帶來甜蜜的滋味,而且拉長了關係的「新鮮感」,以上我比較歸類為「打情罵俏」的曖昧,這種曖昧本身較無經驗,可能不太討論。

另一種曖昧是因為暗戀對方,無法確定對方到底喜不喜歡自己,但相處互動的感覺又像是有那麼回事,如果太沉浸自己的幻想,做什麼事都覺得曖昧,對自己好一點點就覺得很開心,這類曖昧關係往往會讓當事人的心情坐著雲霄飛車,在甜蜜的心情中,也常懷疑為什麼給自己找痛苦……


不說出口的,就不是真實

曖昧最令人熟悉的感覺就是,雙方可能不只聊得來,還經常互相關心,頻繁的聯絡,甚至做了許多所謂「男女朋友」會做的事情,有些連床都上了,但就是沒人表示些什麼;或是其中一方深陷曖昧不清的情感當中,對方有些親暱的舉動就激動得胡思亂想,到處問朋友對方是什麼意思?對自己有沒有感覺?

最狠的是,曖昧關係中只要不說出口,就不是真實,只要不說出在交往,即使說了喜歡彼此,也不算是交往,或許會開玩笑的說出在乎、喜歡、甚至愛,但進一步想要確認,卻總是持保留態度,或許逃避這個問題,或許逃避負責的心態,而搬出各種還沒打算交男女朋友的理由。


想要曖昧,心臟要強

因為不喜歡那種不確定的感覺,以前我總是在曖昧階段的初期,就讓自己的情緒隨著對方的態度而七上八下,生活節奏都搞亂了,也早早就想追問對方的心意,最後把關係都打壞了,搞得自己很傷心,對方也很為難。也許時機未到,也許對方的確沒交往的打算,但急躁的結果總是讓自己痛苦。

於是,奉勸無論是兩情相悅的曖昧,或是單戀正在追求的曖昧,都要盡量保持自己「原來的生活步調」,我知道一顆心牽掛在別人身上很難做到,但至少要努力在乎自己比在乎對方多,在情勢尚未明朗的情況下,保持平常心認識彼此,享受相處時的快樂。

當我們保持那種若即若離的態度,一方面比較能觀察兩人的關係到底有沒有進一步的可能,另一方面也是為了避免一段不確定的感情,而打亂了自己的生活。


曖昧可以成全個人的自由

不過大家有沒有想過:「曖昧」的目的,或是結局是為了什麼?就像現在還是很多人覺得,談戀愛是為了結婚,於是要求交往對象的條件,其實跟過去父母媒妁之言下的門當戶對,根本上沒什麼兩樣,如果戀愛的目標是「好的」結婚對象,那麼,曖昧呢?

常有人為了曖昧而痛苦,但聽到朋友談論曖昧的可為與不可為,小E說:「在一起相處的時候就很像男女朋友,可以談心,可以出去玩很多活動,但因為不是男女朋友,所以我沒有資格要求對方,對方也沒有資格管我,彼此都完全保有自己原來的生活方式,不用互相干涉,也必須絕對的尊重。」

曖昧或許沒有對彼此的承諾跟責任,但正因為如此,在相處甚歡之餘,每個人都得為自己負責,也擁有個人的自由,還得學習尊重彼此,包括彼此對感情與交往的想法跟意願。在這個愛情變成緊箍咒的年代,似乎承諾了一段感情,就有太多人把開心跟安心的責任丟到另一個人身上,或是把對方當成自己的所有物,試圖要求對方變成自己想要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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